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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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雨花羽绒厂诉被告苏州爱羽鑫服装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镇东桥昇成服装厂、陈娟、沈军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09-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677号
苏州爱羽鑫服装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镇东桥昇成服装厂、陈娟、沈军:
关于原告南京市雨花羽绒厂诉被告苏州爱羽鑫服装有限公司、相城区黄埭镇东桥昇成服装厂、陈娟、沈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高杰红与被告汤辉、朱梦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9-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663号 汤辉、朱梦婷: 原告高杰红与被告汤辉、朱梦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高杰红就(2021)苏0114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