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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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赵发根诉被告张后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787号
张后伦:
本院受理赵发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涛诉被告南京融易玩具有限公司、豌豆朵玩具(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214号
南京融易玩具有限公司、豌豆朵玩具(上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朱涛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李红志诉被告江苏银企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458号
江苏银企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红志诉被告江苏银企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3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罗从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838号
罗从富:
本院受理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巩爱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835号
巩爱华:
本院受理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永礼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837号
黄永礼:
本院受理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方敦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206号
方敦保:
本院受理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毛光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821号
毛光禄:
本院受理南京月宇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润泰市场大蚂蚁床上用品经营部诉被告黄静、赵国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323号
黄静:
上诉人南京润泰市场大蚂蚁床上用品经营部就(2021)苏0114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钱国强、杨素梅诉被告阎尔海、王喜健、宋海峰,第三人朱志清、朱伟伟侵权责任纠纷的公告
2021-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792号
阎尔海:
本院受理原告钱国强、杨素梅诉被告阎尔海、王喜健、宋海峰,第三人朱志清、朱伟伟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968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思布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8-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431号
南京思布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思布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雨花法院铁心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丛蓉
电话:025-8352369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