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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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振华诉被告芦士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57号
芦士臣:
本院受理黄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杨春山诉被告聂宗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29号
聂宗柱:
本院受理杨春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国海与被告訾全民、商丘市邦美便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468号
訾全民、商丘市邦美便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朱国海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于庆祝与茆晶晶、白振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536号
茆晶晶、白振甲:
本院受理于庆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高杰红与汤辉、朱梦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663号
汤辉、朱梦婷:
本院受理高杰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苏颐诉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684号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苏颐诉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张敦生
电话:025-8352361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12
原告于光源诉被告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864号
江苏苏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于光源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6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杨苏南诉被告李敏委托合同纠纷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66号
李敏:
本院对原告杨苏南诉被告李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周卫平、俞菊萍与被告唐燕萍、范明以及第三人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350号
唐燕萍、范明:
本院受理周卫平、俞菊萍诉你以及第三人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南京市雨花台区衡溢洋石材经营部与肖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927号
肖野:
本院对南京市雨花台区衡溢洋石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宋康美与蒋戈雯、王卫星、宋菲霏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635号
蒋戈雯、王卫星:
本院对宋康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