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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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缪星与被告江苏赛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868号
江苏赛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原告缪星与被告江苏赛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86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马晓蕊
电话:025-83523617
邮政编码:21000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原告杨莹诉被告张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071号
张松:
本院受理原告杨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韩芳
电话:025-8352964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叶唐全诉被告南京利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62号
南京利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叶唐全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