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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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佳璇诉被告成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433号
成飞:
本院受理张佳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欧玉强诉被告黄明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432号
黄明军:
本院受理欧玉强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陶治东诉被告江苏空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06-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852号
江苏空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陶治东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6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贺根意与黄文辉、尤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6号
黄文辉、尤蕾:
本院受理贺根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铭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翔、南京森之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471号 高翔、南京森之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铭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