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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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江龙与被告韩朝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5-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580号
韩朝乾:
本院受理胡江龙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诉被告丁莹、徐梅、南京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5-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918号
丁莹、徐梅、南京力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软件谷奇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摩多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05-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337号
南京摩多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软件谷奇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摩多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圆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亿源市场皓泰建材经营部诉被告南京天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邵性法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05-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727号
南京天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邵性法: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亿源市场皓泰建材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板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成龙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