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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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德飞诉被告陈积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843号
陈积臣:
本院受理原告李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484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诉被告伍克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0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539号 伍克君: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斌 电话:025-8352962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