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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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周敏诉被告南京亿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淘个车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931号
南京亿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淘个车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周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肖文武与被告刁民生、沈桂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2-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594号 刁民生: 本院受理原告肖文武诉你、沈桂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9680、025-8352366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陆敏与被告田晓圃的公告 2020-12-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029号 田晓圃: 本院受理原告陆敏与被告田晓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