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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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戚红珠诉被告丁建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960号
丁建传:
本院受理原告戚红珠诉被告丁建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2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孝祥诉被告吴佳净、南京佰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757号 吴佳净、南京佰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孝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费月华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行政强制一案的公告 2020-12-2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行审16号 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2019]雨人社察案字第482号《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114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