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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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枫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雨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宁凯机械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671号
南京雨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宁凯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枫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祝怡
电话:025-8352964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静静诉被告王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880号
王智:
本院受理原告朱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厚鹏诉被告赵海州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749号
赵海州:
本院受理赵厚鹏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斌
电话:025-8352962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周翔与被告武荣光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1-03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4111号
武荣光:
本院受理原告周翔诉你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9680、025-8352366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