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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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山山、第三人南京神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00号
赵山山、南京神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968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上海力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1-0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818号 南京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力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