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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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赵国安诉被告邵明友、徐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8-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325号
邵明友、徐荣:
本院受理赵国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森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宋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8-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222号
宋凯:
关于原告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森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宋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7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江苏博西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滁州经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8-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190号
滁州经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江苏博西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栋诉被告南京市雨花台区芙蓉食府餐厅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8-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274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芙蓉食府餐厅:
本院对张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龙祥诉被告杨爱国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8-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328号
杨爱国:
本院受理原告赵龙祥诉被告杨爱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