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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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涛诉被告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134号
王伟:
本院受理张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卢志全诉被告熊德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26号
熊德松:
本院对原告卢志全诉被告熊德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81 025-8352364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俞朝明诉被告江苏空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821号
江苏空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俞朝明诉被告江苏空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江宁区广厦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王运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64号
王运彪: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江宁区广厦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06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