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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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台鼎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智有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6-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078号
南京智有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台鼎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智有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丛蓉
电话:025-8352369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宗冬平与被告南京尧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6-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950号
南京尧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宗冬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侍继煜诉被告途虎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公告
2020-06-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204号
途虎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侍继煜诉被告途虎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张敦生
电话:025-83523966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