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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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市苏豪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向弘商贸有限公司、李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008号
南京向弘商贸有限公司、李焱:
本院受理南京市苏豪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南京市雨花台区乐菱五金建材经营部诉范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009号
范春: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乐菱五金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3668 025-83529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夏顺才诉被告杨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6-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993号
杨鋆:
本院受理夏顺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