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诉被告莆田市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602号
莆田市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6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964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鲁腊枚诉被告南京大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加政、郭中兴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690号
南京大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加政、郭中兴:
本院受理原告鲁腊枚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6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964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陈兵诉被告南京加豪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364号
南京加豪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兵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祝明诉被告南京新日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唐晟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850号
南京新日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唐晟:
本院受理原告祝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魏海诉被告南京加豪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6-0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298号
南京加豪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魏海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