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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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梅燕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858号
梅燕:
本院受理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异议人滁州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王祥、陆维柱执行异议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执异7号
陆维柱:
本院受理滁州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2019)苏0114执162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智锐达仪器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强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广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232号
南京强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广仁:
本院受理原告智锐达仪器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强胜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广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5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徐保庭诉被告江苏元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红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035号
江苏元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红俊:
本院受理原告徐保庭与被告江苏元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红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7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蓉诉被告石春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119号
石春银:
本院受理原告王蓉与被告石春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7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宝军诉被告曹新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149号
曹新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宝军与被告曹新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7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彭维香诉被告陈立新、南京梦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050号
陈立新、南京梦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彭维香诉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陈海宝诉被告展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844号
展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宝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祝怡
电话:025-8352964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龚慧昌与被告南京鑫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67号
南京鑫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龚慧昌与被告南京鑫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董乾与被告朱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867号
朱绿:
关于原告董乾与被告朱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洪珍诉被告仲林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4-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79号
仲林:
本院受理原告洪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晨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