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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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树山诉被告陈传欢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242号
陈传欢:
本院受理原告朱树山诉被告陈传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24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回形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南京新原力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917号
南京新原力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回形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向贵诉被告南京八方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速迅达电讯器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82号
南京速迅达电讯器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向贵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医药万户良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薇狄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155号
南京薇狄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医药万户良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鼎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鼎利集团有限公司、吴守福诉被告王亮、杨亮不当得利纠纷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767号
杨亮:
本院受理原告鼎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鼎利集团有限公司、吴守福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季晓明与被告王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1-0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549号
王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季晓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7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