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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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毕兴民诉被告彭冲的公告
2020-01-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90号
彭冲:
本院受理原告毕兴民诉被告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胡正义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信蔚诉被告季晓明、南京云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0-01-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98号
季晓明、南京云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信蔚诉被告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胡正义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徐明刚的公告
2020-01-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监85号
徐明刚:
关于原审原告王璐诉原审被告徐明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9)苏0114民监85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公告
2020-01-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执异90号
司开权:
本院受理蒋正平不服(2018)苏0114执1774号案件中强制执行(2018)苏0114民初534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带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公告
2020-01-0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执异91号
谢钢、周玲:
本院受理夏华兵不服(2012)雨执字第00495号案件中于2019年8月7日作出的限期搬迁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