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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开展涉执行财产集中处置“春雷”行动
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彰显司法权威,推进“难案积案”突破化解,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开展涉执行财产集中处置攻坚专项行动。

330日,南京中院执行局协调处处长沈晓蓓赴执行现场指导,雨花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筱艳带队执行。当天下午,案涉房屋依法成功腾退清空,案涉被执行人搬离现场,该房屋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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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周某在雨花台区法院涉及两起在执案件,案件执行标的额共计145万元。两案进入首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周某分别与两案申请执行人汪某、蒋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周某限期出卖其名下房屋以偿还债务。然而周某并未按约履行义务。随后,在案件承办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周某于两年间陆续向两位申请执行人偿还债务共计20万元,但距离执行标的额仍相去甚远。

2022年,周某又称其已收到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其名下房屋已进入城市拆迁范围,目前暂停市场交易,愿意将拆迁后发放的补偿款用作履行债务。然而,周某不过是以谎言拖延履行债务。经调查,周某及其房屋并不符合相关拆迁政策,房屋可正常进行市场交易。

面对态度消极的周某,案件承办人、法官助理蔡童决定不再给予其宽限,立即将案件情况汇报至执行指挥中心,经指挥中心研究决定,限期强制腾退清空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房屋,依法进行司法拍卖。随后数月,蔡童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周某处,通知其限期搬迁、清空房屋以配合执行工作,并给予其另寻住处及搬家所需宽限期,然而周某无视司法权威,一再敷衍答应搬离,却始终未有任何动作。

雨花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该案件情况汇报至南京中院执行局,在南京中院协调处的指导下,该案被作为此次涉执行财产集中处置“春雷”行动的重点案件,行动前制定详细强制清空预案、列明注意事项,并对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作出周密部署。

30日下午,李筱艳局长带队指挥、沈晓蓓处长现场指导,执行团队来到周某名下案涉房屋处,首先对周某进行法律释明,随后对现场物资进行一一清点装箱,公证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全数运送至安置房屋。

雨花台区法院已正式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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