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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现代快报》“天降”酒瓶砸坏车辆,南京一男子获刑
日期:2025-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酒后为“图省事”,住在居民小区4楼的一男子,将装有酒瓶的垃圾袋从窗户随意扔下……日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案例,该男子因触犯高空抛物罪入刑。

事发当天晚上9点多,南京某居民小区内发生惊险一幕:一只装有酒瓶的垃圾袋从夜空中飞下来,直接砸中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的汽车,导致汽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万幸的是未造成人员受伤。接到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根据酒瓶掉落的情况,确认了大致抛物方位,该方位对应的正是4楼住户江某。

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高空抛物行为,称自己酒后看到一堆垃圾心烦,又不想下楼扔,为图省事就将装有酒瓶的垃圾袋直接从窗户扔下。同时江某供述,包括本次,他还多次向窗外扔过垃圾,其中不乏人流密集的时候。

“我看了眼楼下没人,就把垃圾从窗户扔出去了,也没有去看扔到了什么地方……”江某描述他丢垃圾的过程,并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经鉴定,江某高空抛物砸坏车辆,造成损失上万元。后来检察机关以江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依法判处被告人江某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每个公民都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自觉增强社会公德、法治观念,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筑起保护“头顶上的安全”的坚固屏障,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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