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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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个重阳节,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为老年人送上了一份温馨的礼物——10月11日,“银幸果”适老诉讼品牌暨典型案例发布会在该院隆重举行,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幸福。
在此次发布会上,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孙一、孙二、孙三、孙四与被告孙五是亲姐妹,她们的母亲周女士已至耄耋之年,虽然精神和身体状况尚可,但近年来一直随被告孙五共同居住。因赡养、财产处分等问题,姐妹之间矛盾重重,四原告多次要求探望母亲均被孙五以母亲不愿见为由拒绝。于是,四原告将孙五诉至法院,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
探望权的本质是一种亲权,是基于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而派生出的自然权利。只要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是他们的法定权利,非因法定事由不得予以限制或剥夺。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在征得母亲周女士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四原告可以探望母亲,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被告孙五应给予协助。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亲情的重视和保护,也揭示了家庭成员之间沟通的重要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引入了家事调查机制,联合区妇联、专业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力量,对原、被告及周女士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经过这一系列精心铺设的沟通桥梁,原本剑拔弩张的姐妹终得以围坐一堂,心扉渐开,积怨得释。周女士也表示,只要姐妹间和谐相处,她愿意接受四原告的探望。
除了探望权纠纷案件外,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起涉及老年人居住权的典型案例。李某与前妻王某育有一女小李,后来李某与刘某再婚。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名下房屋由女儿小李继承,但配偶刘某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李某去世后,女儿小李与刘某因房屋过户和居住权问题产生了纠纷。
考虑到小李和刘某目前关系紧张,为避免同住可能引发的矛盾,法官积极引导双方确认房屋面积、出租价格等细节问题。最终,通过刘某将房屋中的一个小房间按照当地租金标准折成现金支付给小李的方式,双方达成了和解。法院依法判决房屋由小李继承,刘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对房屋的大部分区域享有居住权;而小李则对小房间享有居住权,但不得入住,刘某每年需支付小李小房间下一年度的租金。同时,刘某有权对该房屋出租,直至其居住权消灭。
这两起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彰显了司法对老年人权益的关注和保护,也传递了温暖人心的正能量。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通过“银幸果”适老诉讼品牌的打造和典型案例的发布,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有保障、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