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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提升新类型纠纷的裁判能力 强化多元保障措施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15日,正值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雨花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以来雨花台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情况。

速裁庭副庭长米玲介绍了2023年以来雨花台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及加强消费者维权工作的主要做法。2023年,全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57件,较往年呈下降趋势。

针对当下该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整体情况和特点,雨花台区法院持续提升新类型纠纷的裁判能力。针对新型消费者权益纠纷频发的客观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案件的审理难点,加强与上级法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明晰裁判标准。

此外,强化多元保障措施。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委托调解、特邀调解以及司法确认,实现纠纷的妥善化解;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动建立良好维权环境和营商环境。

同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案件审理中既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注意维护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加强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遏制滥用诉讼、恶意维权行为。四是做好司法宣传工作。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积极运用网格云享法庭、法官工作室等平台,引导消费者理性、正确维权,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召开新闻发布会之余,雨花台区法院还参与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速裁庭副庭长米玲,法官助理王文君、刘艺函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解读相关法条等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售后保障、食品安全、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干警们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耐心解答,引导群众警惕消费陷阱,树立理性维权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雨花台区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加强消费者、生产经营者权益司法保护,为辖区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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