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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法治日报》办卡游泳水温过凉 场馆违约全额退费
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67岁的张阿姨长期患有腰疼的症状,为了锻炼身体,她前往家附近的某健身房咨询游泳相关事宜。店里销售人员向张阿姨推荐办理游泳卡,并称店里的泳池为温水,游泳有助于缓解腰疼。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张阿姨与健身房签订了《私教合约书》《会籍合约书》,购买了为期两年的游泳卡及8次泳教课,费用共计5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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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一个月内,张阿姨先后三次去健身房试游,均因为水温太凉而未实际游泳,且因三次试游受凉,张阿姨腰疼加剧,被医院诊断为“腰椎滑脱症、腰椎管狭窄症”。张阿姨来到健身房要求退卡退款,但对方表示只能冻结卡不能退款。由于多次沟通均未果,张阿姨诉至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私教合约书》《会籍合约书》均约定60岁以上会员办卡,需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确保其身体适合训练并提供家属签署的免责协议方可办理。张阿姨办卡时已满67周岁,健身房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专业机构,在既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张阿姨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及家属签署的免责协议,又未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充分了解,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因张阿姨身体需避免受凉不适宜游泳,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综上,健身房的行为构成违约,健身房称张阿姨已上三节泳课且游泳卡已使用,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故健身房应退还张阿姨全部办卡费用5080元。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老年人在选择健身房预付卡消费服务时,应当保持谨慎理性的态度,切忌被各种宣传话术混淆误导。在与健身房签订合同时,应当全面细致阅读条款,对有疑问的条文规定应及时提出异议,充分考量后再进行选择。办卡后除了会员卡本身,还应当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及商家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等,以便将来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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