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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南京晨报》 高空坠下花盆砸坏奔驰车 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赔11万
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今年5月的一个周末,张女士驾驶着新买的奔驰车行驶至南京某高架桥下时,奔驰车被悬挂在高架桥边上的花盆砸中,车顶部被砸到严重变形,天窗也变成了碎片。


在办理完修车手续后,张女士将花盆设施的管理方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及某园林公司诉至雨花台区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费81184元、拖车费500元、维修期间车辆租赁费30000元,合计各项费用111684元。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称,花盆坠落是由案外人撞击造成的,且已将该涉案路段的花盆设施交由某园林公司进行管理,理应由园林公司予以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涉案路段的花盆属于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管理,其应对花盆坠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称,花盆坠落是由案外人撞击造成,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


虽然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称,其与某园林公司曾有合同约定,将该涉案路段的花盆交由某园林公司进行管理,应由某园林公司予以赔偿,某园林公司对此也予以认可。但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与某园林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外仍应由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区市政养护管理所赔偿张女士车辆损失费81184元、拖车费300元、车辆租赁费30000元,合计111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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