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周中,我市法院公布了去年以来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情况。记者发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大量出现“淘宝店主”这样的新面孔,他们以“原单”、“尾单”为借口销售假冒产品,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
外企员工辞职做淘宝
被抓时家中查出1.7万件假货
站上法庭时,34岁的淘宝店主徐冰(化名)后悔万分。在辞职回家做淘宝店主之前,他在我市一家外企从事研发工作,月收入不菲。
徐冰和妻子的淘宝店主要经营“百家好”韩国品牌衣物,妻子负责进货、接单、招聘员工等,他则负责配送、发货。徐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店里的衣服都是从服装厂里进来的,这些服装厂有的此前曾与“百家好”公司合作。徐冰称,店里的服装售价不高,一般是正品价格的2折左右。“我们知道这些衣服没有经过品牌商的授权和许可,属于假冒产品。”
徐冰网店的高销量引起“百家好”公司的关注,他们发现该店未经授权后,委托中国分公司向警方报案。执法机关在徐冰家中查出1.7万余件假货,全部衣物案值数十万元。
去年8月,徐冰因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罚金10万元;徐冰妻子则因在犯罪中起主导作用,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7万元。
数字
去年侵犯知识产权获刑者
超三成是淘宝店主
不久前,一起类似的案件在玄武法院开审,某淘宝双皇冠店店主胡某销售假冒耐克T恤、运动袜,被查处时仓库里还有6500多件假货,货值共计19万余元。该店主最终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两年半,并处罚金7万元。
玄武法院统计显示,该院自去年1月至今,共受理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件,其中3件是淘宝店主卖假货被诉。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负责审理我市7个区的知识产权案件,该院的统计则显示,去年1月至今审理的14起知识产权刑案中,被告人是淘宝店主的有5件。在雨花法院,也出现了2件淘宝店主售假案。
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近10年的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我市第一件淘宝店主侵犯知识产权获刑案出现在2013年,进入2014年后,此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这位法官介绍,一般我市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刑案约在30件左右,以往多为销售盗版光碟的非法经营等案,近两年来出现了淘宝店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因售假获刑。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衣硕朋分析认为,淘宝店主售假获刑案的出现,首先源于当下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另外,多起案件的案发均是由商标权利人报警,这反映了商标所有企业在网络打假上的力度正在加大。
提醒
销售额满5万元即触法
“帮助犯”也要受法律制裁
南京中级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张斌告诉记者,我国刑法在分则中专设一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其中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斌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发布司法解释,认为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即属于违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如果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则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可在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在网店售假的利益链条上,除了主要犯罪人员要负刑责外,为其提供发票、资金、进货、送货等服务的人员,如果明知店主卖假货而提供帮助,也属于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张源源本报通讯员邵小波王钰吴建坦
侵犯青奥知识产权,百余网站网店被关
侵犯青奥知识产权,百余网站网店被关
本报讯(记者马金)记者从昨日举行的2014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一年,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仍然高发。为保护青奥知识产权,我市删除侵权网页链接1774个,关闭侵权网站、网店127个,获得国际奥委会的认可。
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王东介绍,市工商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的微信群、QQ群,发动市民提供侵权线索,将易发生侵权行为的户外广告、网络、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领域作为执法重点,一旦发现侵权行为立即查处。“网上销售假冒砳砳及其他青奥纪念品的比较多,一旦发现就联合网站所在地执法部门予以关闭。”王东说。据统计,我市共查获青奥知识产权侵权线索630条,查处侵权案件369件,驱散兜售假冒特许品小贩210人次,查获假冒特许品13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