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雨花台区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4年3月15日,正值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雨花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以来雨花台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情况。

 1710725857262053271.jpg

速裁庭副庭长米玲介绍了2023年以来雨花台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及加强消费者维权工作的主要做法。2023年,全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57件,较往年呈下降趋势。总结全院案件办理情况,当下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涉诉纠纷的类型来看: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很多新型消费模式,新型消费者权益纠纷占比逐年递增,主要集中在外卖餐饮、网购产品、线上租赁、线上维修等新型消费领域。同时,涉及宠物市场消费纠纷、预付卡纠纷、旅游合同纠纷以及涉房屋买卖、车位买卖的合同纠纷,也是消费纠纷的主要类型。二是从涉诉纠纷的原因来看:近年来,许多提供购物、维修、租赁等服务功能的APP平台或微信小程序上线,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但平台资质及信用良莠不齐,部分平台出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提供的服务未达承诺标准,平台方也未能妥善解决,从而引发诉讼维权。三是从涉诉纠纷处理的难度来看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大部分商户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赔偿都能够理性面对,愿意为自己的过错买单,调解难度相对降低。

针对当下全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整体情况和特点,雨花台区法院从四个方面加强消费者维权工作:一是提升新类型纠纷的裁判能力针对新型消费者权益纠纷频发的客观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案件的审理难点,加强与上级法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明晰裁判标准强化多元保障措施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委托调解、特邀调解以及司法确认,实现纠纷的妥善化解;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动建立良好维权环境和营商环境。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案件审理中既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注意维护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加强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遏制滥用诉讼、恶意维权行为四是做好司法宣传工作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积极运用网格云享法庭、法官工作室等平台,引导消费者理性、正确维权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1710725897925006093.jpg

召开新闻发布会之余,雨花台区法院还参与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速裁庭副庭长米玲,法官助理王文君、刘艺函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解读相关法条等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售后保障、食品安全、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干警们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耐心解答,引导群众警惕消费陷阱,树立理性维权意识。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雨花台区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加强消费者、生产经营者权益司法保护,为辖区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法治力量。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2076580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40201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