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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干警为一失足未成年人送温暖
日期:2014-05-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5日上午,我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徐闽与区检察院干警共同前往位于高淳陶瓷厂内的南京市未成年人教育管护基地,看望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给张某送去了生日蛋糕和生活用品,陪伴他度过了十六岁的生日。

张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因户籍在外地,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由高淳陶瓷厂通过安排食宿、工作,指定辅导员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管护。徐闽与张某进行了交谈,详细询问了青少年犯错的原因及家庭情况,教育他认真吸取教训,鼓励他勇敢面对人生的困难和挫折,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通过此次活动,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送去了温暖和爱心,当法官和检察官将生日蛋糕和生活用品送到他手中时,他流下了热泪,表示一定会服从教育管护,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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