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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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我院及时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根据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对近年来家事案件进行了分析调查,在此基础上院党组专题研究,于2013年4月22日决定成立独立建制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即民三庭,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家事类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案件;对人员进行了调配,确立了“三审二书”的法庭成员结构,审理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并向区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了党委支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机构设置中的编制问题。6月6日,雨花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雨编办字[2013]7号文批复同意我院民三庭更名为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原科级干部职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