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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执行人厂区内一台价值不菲却“难搬走”的巨型设备,以及突然出现的案外人激烈阻挠。是坚持启动成本高昂的强制拍卖,还是另辟蹊径?
近日,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用一起案件的圆满执结,给出了答案——不仅快速兑现了胜诉权益,更实现了多方共赢。
本案是一起融资租赁纠纷,该案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有一台巨型制玻璃设备,诉前已被我院查封于外市某工厂内,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该设备进行拍卖,我院干警王旭干、易天宇来到现场后,才发现这个“大家伙”处置起来有多棘手。

设备体积庞大、结构精密,若强制拆卸、搬迁,需耗时数日并动用特种车辆,费用极高,很可能导致执行成本远超标的额,造成财产贬损。更关键的是,该公司当时仍依赖此设备维持生产。
直接拍卖,对各方可能都是损失。
凭借多年经验,王旭干没有简单采取“死封”,而是确定了“活封活扣、以封促和”的执行思路。在确保查封效力的情况下,允许设备继续使用,同时约谈被执行人,力促其自动履行。双方当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三个月内付清款项。
然而,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不仅分文未付,甚至玩起了“消失”,试图逃避执行。正当王旭干、易天宇再次前往现场准备采取下一步措施时,一个意外情况出现了:被执行人竟私自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设备,转让给了案外人。
“这是我买的东西,你们凭什么拉走!”案外人情绪激动,提出执行异议反对法院拍卖设备,现场局势陡然复杂化,但设备滞留工厂每一天都在产生不确定风险。案件因案外人的介入而变得阻力重重。
面对新困局,王旭干、易天宇迅速调整思路,深入探查背后的实质纠纷。经了解,原来在被执行人债务爆发前,曾以该设备“机器入股”的方式与案外人达成过合作协议,这才导致了今天法院执行与案外人权利之间的冲突。
症结找到后,王旭干主动与案外人进行释法明理,“这台设备上,申请执行人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你们之间的合作纠纷,是另一层法律关系,如果坚持阻却法院执行,最终可能陷入诉讼,而设备也可能因长期闲置、最终被拆解拍卖而价值大跌,这对你们同样是损失。”

王旭干的话,既讲清了法理,也道明了利害。经过数轮坦诚、细致的沟通协商,案外人最终同意先行代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欠款,使设备解除查封,其已支付给被执行人的设备转让款,由双方另行诉讼解决。
至此,一起因“巨无霸”设备引发的执行僵局被成功化解。“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践行‘如我在执’理念与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缩影。面对执行困境,我们鼓励干警不机械办案,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寻求最优解。同时,我们也在持续深化传帮带机制,让实践经验与创新思维更好融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徐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