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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每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都是法院对家庭责任的唤醒,更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司法“防护墙”。
正值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以及“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雨花台区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其中的两名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展开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劫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小陈、小李和小冯以被害人小林(以上均为化名)弄坏电动车为由向其索要钱财,在小林已经赔偿欠款的情况下,仍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手机抢走卖钱,导致小林受轻微伤。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未成年被告人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认罪悔罪态度明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张怡发现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小陈、小李的犯罪原因与成长环境、家庭状况有较大关系,被告人的父母由于家庭结构变化、工作繁忙等因素,导致家庭教育长期处于"真空"状态,孩子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关注,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为督促两名被告人的父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和履行监护责任,雨花台区法院依法向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明确要求被告人与父母一同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5月15日下午,张怡法官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及婚姻家庭辅导师的力量,“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共同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补课”,婚姻家庭辅导师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性格特点,围绕亲子沟通、教育方式等方面开展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自身错误,树立法治意识,协助家长制定科学有效的行为矫正计划,逐步引导孩子建立正确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 经过教育指导,父母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注其身心发展,认真做好家庭教育,及时纠正孩子不良行为。后续,承办法官也将对上述家庭进行定期回访,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令得到持续有效落实。 家庭教育不是一场“孤军奋战”,以法律为爱兜底,法院为亲情搭桥,让家长重回教育现场,让缺位的爱及时归位,我们希望那些短暂迷失的孩子,终能在父母与社会的共同守护下,找到自己成长的方向。雨花台区法院也将持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径,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