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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
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区人民法院院长  黄德清

2023年1月3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面创新、全域高新”目标定位,以高质量司法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收案15113件,同比上升18.69%,办结14541件,同比上升18.42%,法官人均结案数396件,收结案数和法官人均办案数均创历史新高。2起案件分别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和江苏省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件,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省、市法院十大案件,区法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21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家事审判改革等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省法院肯定推广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雨花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18件,判处罪犯672人。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破坏、宗教极端等犯罪,审理“法轮功”等犯罪案件8件9人。审理李元等12人以风水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案,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判处故意伤害犯罪8件14人,毒品犯罪7件10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29件43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套路贷”黑恶势力案件3件,判处罪犯3人。推进“黑财清底”,深挖彻查财产线索,财产刑执行到位1107.53万元。积极促进行业规范,助力“行业清源”,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发出司法建议3份。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对涉嫌存在虚假诉讼和违法犯罪线索的17件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打击以高额回报骗取养老钱的“药王茶”系列案件,判处7件16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动退赃退赔的适用非监禁刑,对不愿退赃退赔的坚决予以打击,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老年人扎紧“钱袋子”。

严厉打击危害经济社会秩序违法行为。妥善审理公安部督办的“7.09”苹果手机出口退税案,挽回国家税收损失近4000万元,有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公开审理“红通”人员钱建芬单位行贿案,追缴违法所得2508.8万元。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行动,对近30年来审理的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逐一对照排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校园法治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保障校园安全。

二、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区战略定位和区委决策部署,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聚焦数字经济新赛道,制定服务保障雨花台区数字经济发展16条《实施意见》,前瞻性研判可能发生的数字法律问题,为辖区数字经济发展和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培植法治沃土。深度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妥善审理网络平台纠纷1272起,帮助平台不断优化交易运营方式,盘活数字交易资源。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创建“1+9”街道园区服务菜单,搭建沟通协调议事平台,为尤家凹地区、地铁十号线共青团路站等重点工程保驾护航。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走访辖区37家企业,邀请85人次企业代表进入法院参加座谈,广泛听取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坚决防止因采取保全措施让企业陷入无法生产经营的状态,全年及时解除保全标的达17.5亿多元。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强化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门审判作用,服务推动创新名区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58件,其中2起案件分别入选江苏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知识产权犯罪,积极扩大“国产高端芯片遭盗版案”知识产权保护效应,让创新者安心,让侵权者灰心。实施最平等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傍名牌”“搭便车”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茅台”酒、“库尔勒”香梨等商标被侵权案,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成立软件谷知识产权保护网格云享法庭,解决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需求问题。今年,全省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现场会将在我们雨花台区召开。

三、回应群众需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裁判中立地位,依法把握利益平衡,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维护公平正义。

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领域各类民事案件4641件,同比增加22.1%。密切关注“双减”政策,积极与区专班配合协调,引导家长通过诉讼解决教培纠纷,减轻因教培纠纷引发的维稳压力。综合运用示范诉讼、以判促调等方式,妥善化解涉绿地公司、瀚威公司等群体性房屋买卖案件,充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研究分析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87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等3937.6万元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适用监护制度,撤销精神残疾女孩“不合格”父亲的监护资格案,成为南京市贯彻民法典适用监护制度第一案,为相关部门履行社会监护职责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持续兑现执行权益。全年办结执行案件4689件,同比上升1.82%,执行到位9.5亿多元。完善执行财产网拍机制,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和价值,网拍成交1.68亿元,成交率98.26%。实施集中执行、执行会战22场,执行到位257.56万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全链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1623人,限制出境5人,司法拘留1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4件。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扩大适用个体工商户为“个人破产”主体,帮助“诚实而不幸”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重获新生,1起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类个人破产”优秀案例。专项行动中,与区发改委、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深入创新社会治理平台。积极扩大“网格上的法庭”品牌建设成果,借力信息化手段,将孙家社区网格巡回法庭、永安社区乡风法律驿站、软件谷产权保护法官工作室等六个网格巡回点全面升级为“网格云享法庭”,在红太阳装饰城、岱山等区域新设立网格云享法庭,形成各有侧重、特点鲜明的法治化网格。借助网格员力量,利用网格云享法庭,实现线上送达、线上纠纷化解、线上法官指导、线上开庭、线上普法宣教,推动形成“一体多维、两元融合”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建设“调解e线”线上程序,使“调解e线”发挥24小时政法网格员的作用,实现纠纷预警、分流、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法官指导等全流程在线办理,让群众、企业身边的法律问题能够通过线上及时得到解决,实现矛盾前端化解,使法院的法治供给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深度契合。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完成“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整体建设,跨域诉讼服务、在线诉讼服务、集中送达服务、12368热线、律师服务平台、涉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更加完善,努力让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研发“联系法官”程序,打通当事人见不到法官的障碍,为当事人、律师与法官沟通联系搭建“绿色通道”。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自助立案、在线庭审、智能答疑等全天候、“不打烊”诉讼服务,全年受理网上立案申请7068件,网上开庭、调解5167次。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始终坚持改革思维,破解法院工作中的难题和短板,以创新举措释放司法活力。

合力推进速裁机制改革。积极应对疫情背景下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严峻态势,全面整合审判资源,构建9个简易案件快审团队,为简易案件审理提速。9名快审法官共办结案件5698件,简易案件平均办理周期45.72天,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2021年缩短了8.6天。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快审团队无法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带头办理,院领导人均办理案件143件,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裁判标准统一,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集体“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共召开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123次,制定审判工作指引13期。强化办案责任落实,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案件评查,对357件长期未结、二审改判、重大信访案件逐案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改革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推广。

着力推动信访风险化解。实现智慧赋能信访工作,自主研发“一访通”信访办理e平台,构建办理透明、回复快速、解决高效的信访工作格局。牢固树立立、审、执“一盘棋”工作理念,建立起矛盾纠纷靠前排查、审委会专题研判、信访案件跟踪督办、信访矛盾分类办理四项机制,实现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事不过周”,及早及小控制信访矛盾,防止信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2022年,通过院长接访、院长信箱、信访督办等渠道汇总的230件涉诉信访问题全部得到有效处理,57.83%的信访事项接访即化解,其余信访事项都形成了解决方案和跟踪机制;执行案访比降至2.91‰,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实质性化解一批五年以上的信访积案,工作经验被省法院推广。

倾力推行家事治理改革。持续放大“希望树”家事审判工作品牌效应,创设“婚姻家庭辅导书院”,推动形成“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婚姻和家庭教育辅导工作格局。选聘家事调查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建立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常态化机制。开展“银发护苗”结对共建,邀请省法院退休法官参与涉少案件特邀调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与省法官学院共同创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典型案例植入、法治夏令营、法治情景剧展演等“沉浸式”法治教育。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国家事法学论坛上交流,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6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区表彰,争先创优局面不断形成。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新发展理念“大讨论”活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开辟微信公众号视频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将党的理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星级党支部评比。建立“党建+网格”治理新平台,与春江社区共同探索“一社区一案例”党建品牌创建,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在网格治理中的作用,党建工作经验被《南京新风》宣传报道,法庭党支部“秉承英烈初心、创新基层治理”党建品牌工作,获评区级机关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全力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我与先进同行——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选送5名青年干警到上级法院开展双向业务交流锻炼。强化综合素质提升,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理论+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打造青年骨干法官“孵化池”。常态化开设司法调研大讲堂、司法调研培训会,每月定期举办“审判方法·众智讲堂”,通过专家指导、交流分享、共同研讨等方式,帮助干警多渠道获取专业指导和经验借鉴,推动全院工作质量不断向优。2022年,区法院共完成调研成果46篇,与2021年相比,增长近100%,其中有多篇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平台上刊登和获奖。

全程加强作风建设。在全院范围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专项活动,用“自我检视”和“互相提醒”推动司法作风整体提升。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视频巡检,全面整治庭审、诉讼服务、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办公行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院领导每日巡查制度,每周党组会专题汇报一周巡查情况和上周问题整改情况,做到作风问题日消日清。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上诉案件超期移送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院落实落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干警职级晋升等待遇,支持干警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区法院视监督为支持、以监督为动力,自觉、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视察法院。配合人大常委会,通过线上选案、代表“点单”、“闭门”评议等方式,促进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查案件和信访听证工作,助推案件质量提升和信访问题实质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代表参加座谈,征求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代表委员提出的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加强校园法治宣传等建议,已转化为法院工作措施 

各位代表,区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并身体力行帮助法院解决信访等困难问题,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离区委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差距:一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虽然法官人均结案396件,已达历史最高,但是存案数量也面临新高,及时高效化解纠纷面临巨大挑战;二是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法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全区“两全两新”建设的新要求,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服务意识亟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的工作任务

2023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为全面推进创新名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区委“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工作目标,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城市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审判效能辐射面,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开展网格法治共享、家庭辅导进校园等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妥善处理危害公共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涉民生案件,推动幸福雨花建设。创新代表联络方式,真诚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以新审判业务用房建设为契机,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新模式,以智慧化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加强对刑民交叉案件办理机制和涉案财物处置刑民融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是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人才兴院战略,继续开展“骨干人才”建设和培养规划,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立具有全局视野和全市一流裁判水准的专业人才梯队。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改进作风,强化问责,激励担当,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站在重要的历史起点,区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区法院工作新局面,为雨花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相关用语说明

报告中采用的审判、执行案件数据,均截至2022年12月29日。

1.李元等12人以风水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案:自2019年12月开始,被告人李元通过山东佳运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山东加运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传播易经、风水学等国学传统文化的幌子,以传播“元法七维”为名,在网上直播授课、线下开办讲座,实为拉人头、骗取“加入会费”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提供讲座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用后加入者的钱财支付给先加入者,通过发展下线牟利,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本院依法对李元等十二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八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押并冻结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药王茶”系列案件:本系列案件系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刘某、张某、胡某等人以江苏草根中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分公司名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售药王茶等产品之名,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产品投资推介会、口口相传、组建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投资者高额返利,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发展出姚某、齐某等下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2.8亿元,集资参与人以老年人为主。本院依法对姚某等十四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在各自造成的损失数额范围内连带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3.“7.09”苹果手机出口退税系列案:本系列案件为新类型的骗取出口退税案,涉及到中间贸易公司、出口退税公司、物流运输、报关出口等多个犯罪环节。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高某、蔡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利用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相关政策规定,先从内地向香港出口大量各种型号的Apple牌iPhone智能手机(以下统称苹果手机),后将苹果手机走私回流至深圳华强北市场并向全国各地分销,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从而骗取国家巨额出口退税款。经核算,上述被告人以“真出口、真回流”手段出口至香港的国行版苹果手机共108万余台,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实际退税人民币共8.1942亿余元,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损失。本院依法对高某等被告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撤销“不合格”父亲监护资格案:30岁的陈小某于9岁时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三级,其母亲已离世,父亲陈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与其共同生活。陈某有饮酒习惯,经常对陈小某不管不顾,还出售了与女儿共同居住的位于外地的房屋,用以偿还个人借款后不知所踪,使得陈小某处于无人看管、到处流浪的危险状态。为避免陈小某遭受危险,住所地派出所将其送至当地收容站,并联系其户口所属的雨花台区丁墙社区居委会照管。丁墙社区居委会接手后将陈小某送至医院治疗,并对陈小某今后的安置、生活、医疗等作出安排。2021年11月,丁墙社区居委会向本院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指定丁墙社区居委会为陈小某监护人,雨花台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院依法判决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指定丁墙社区居委会为陈小某的监护人。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2022年3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通知,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该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推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6.个体工商户“类个人破产”案:案涉餐饮店于2021年1月26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系个体工商户。该餐饮店共涉10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总标的额11万余元。餐饮店实际经营者自述因受疫情影响,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导致员工工资多月无法发放,但愿意尽力偿还债务,希望给予一定期限进行资金筹措,向法院申请经济重生。经审查,本院执行局于2022年9月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促成案涉餐饮店与各债权人达成债务分期清偿的和解计划,餐饮店经营者按照和解计划向大部分债权人偿付了40%的债务,剩余债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本院认为,案涉餐饮店的实际经营者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履行,亦无故意隐匿财产的行为,可视为“诚实而不幸”的经营主体,其主动进行破产和解并进行债务偿付,更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同时也给予经营者适当的喘息机会,保护其信用。故本院裁定终结案涉餐饮店的破产程序,该案件成功实现经济重生。该案系本院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积极探索,扩大适用个体工商户为“个人破产”主体,该案例获评全省法院“类个人破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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