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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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院长 陶红 2018年1月3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790件,办结10329件,比2016年分别上升14.78%和17.20%。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6件,判处被告人682人,分别上升21.9%和19.7%。严惩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寻衅滋事以及盗窃犯罪案件172件230人。严打涉毒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5件60人,分别上升3.6%和11%;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4件68人,涉案金额971.38万元。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18件59人。落实中央反腐决策部署,依法惩治贪污、贿赂职务犯罪9件9人。持续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审结122件123人,分别上升51.6%和51.8%。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4件14人,各上升85%。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适用缓刑276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2人,封存犯罪记录2份,促进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审结涉民生案件5257件,上升11.59%,调解和经调解撤诉4131件,调撤率78.58%。继续推进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依法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563件,调撤率61.99%;发出人身保护令3份,对54起案件中的108位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促进家庭关系的全新整合。审结房地产案件928件,上升214.23%,对因房价上涨引发的恶意悔卖等不诚信行为不予保护,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依法妥善处理了中华中学岱山分校房屋租赁、金浦翡翠谷、朗诗绿色街区“幸福巴士”商品房预售合同等群体性纠纷案件,“幸福巴士”案件被评为2017年南京市十大优秀案例。积极推进南京南站蜜刻城“佬虎”公司场地租赁、侵权等系列案件信访化解工作,为区域发展和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妥善审理涉军“停偿”案件10件,促成土地和房屋及时收回。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16件,妥善解决了诚记餐饮公司、瑞海博康复医院等群体性劳动争议,促进区域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35件,及时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77件,审慎处理快递服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领域纠纷,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826 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
依法裁判商事和金融纠纷。依法审理商事和金融纠纷案件1685件,上升27.35%。其中,审结合同类纠纷和股权转让、股东权益等公司类纠纷案件524件,树立市场规则,促进公司治理。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41件,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和民间融资信用。处理涉嫌“套路贷”、变相高息、虚假诉讼案件9件,严防信贷资金空转,助力实体经济融资需求。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受理鼎力克莱玛石材有限公司强制破产、清算等案件6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法治雨花建设。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前往红太阳装饰城、江苏警官学院、孙家社区等企业、学校、社区开展送法活动26次,参与旁听群众1800余人次。积极参与“法润雨花·和谐家园”广场法制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与雨花台中学等中小学校共建“少年法学院”,向3000多名中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27场次。推进诚信建设,与区信用办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发布微博276条,推送微信225条,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79篇,与央视和省市区电视台制播法治节目30档,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
二、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区委、区政府以两办名义联合下发《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公、检、法、司联合出台《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与金融、不动产、车辆等管理部门建立信息网络查询及协作工作机制,累计发出查询申请424362条,查获财产信息13694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1635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91人次,615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自2017年9月以来发出律师调查令64份,支持律师协助法院查人找物。建立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由法院和保险公司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建立网络司法拍卖制度,上传拍品94件,成交60件,成交金额1.13亿元,平均溢价率185.68%。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案件实现网上全流程管理监督,在13个关键节点向当事人推送执行信息。严格“终本”案件审批,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因穷尽措施查无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占16.06 %,同比下降60%。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持续推出“铁拳”行动,启动“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集中执行了一批长期未结的“骨头案”。保持执行110二十四小时畅通,紧急出警22次,及时协助外地法院稳控被执行人,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拘传171人次,边控16人次,搜查79起,罚款7件次55.5万元,司法拘留184人,将1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人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区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570件,执结2627件,分别上升21.06%、15.02%;实际执行率69.68%,执行到位总金额4.2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5.45%,分别上升24.76%、75.83%和27.19%,离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目标越来越近。区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中名列第一,区法院执行局在全省法院“学习十九大、攻坚执行难”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在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基础上完成增补入额工作,现有员额法官33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5%。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别考核,严格落实中央“三类人员两类待遇”要求。分别建立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执行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彰显司法职业特点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有效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将定案权、裁判文书签发权交由法官行使,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99.73%的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自行定案。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明确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建立起审管办、分管院长、第三方交叉评查以及重点评查、日常评查、专项评查有机结合的质量监督评查体系。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把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分配给院庭长办理。2017年,院领导人均结案102件,正职庭长人均结案267件,院庭长结案数3910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5.86%,院庭长实质化办案推动了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的整体提升。
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不断深化。整合内设机构,将空出的编制用于增设速裁庭,集中审理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小额民事案件及物业纠纷等简单、批量案件。受理1301件,审结1155件,一名员额法官带两名法官助理办理了全院近1/9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0.75天,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与区司法局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和律师工作站,多渠道化解民事纠纷。2017年,律师工作站14名律师义务为3816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室自5月成立以来调解案件53件。
其他司法改革任务统筹推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将来自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各行各业110名群众选任为人民陪审员。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49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34%。继续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53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54.6 %,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1.3%。
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立案更容易。改造诉讼服务中心,美化环境、增设功能、提升管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智能化、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电子送达、12368热线服务,形成实体与网上、就近与跨域并行的立案模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当场立案率为97.5%。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浏览量达5106人次,受理各类诉讼服务2228件次,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1784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2.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7.2万元。
审判更公开。继续推进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庭审和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及时查询立案、审判和执行信息。全面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庭审视频、音频的互联网直播和点播。将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裁判文书上网5334篇。连续五年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2017年邀请6340人旁听案件1077件。
服务更智能。诉讼费款实行“一案一账号”,全部做到线上操作、线上审批、全程留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利用4G单兵指挥平台实现现场音画与指挥中心的实时传输;设立“执保字”案件操作程序,集中查控财产信息,努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引进诉讼服务机器人“小法”,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上线智能云柜系统,案件材料流转全程留痕。启用移动庭审系统,巡回审判更加规范。利用互联网远程开庭,为确因困难无法出庭应诉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五、全面从严抓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司法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确保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狠抓队伍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职业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培训和“学习十九大”专题党课,开展“政法干警永远忠于党”主题教育等学习活动,进行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中心组学习12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大走访”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社区提供水泵2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制定和修订50项规范化制度。加强司法能力训练,参加业务培训26期62人次,9名法官应邀到学校开庭和开设讲座9次。完成全市重点调研课题一项,15篇调研成果在省、市、区级期刊上发表。
常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五项清单”,加强“一岗双责”督查。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制度化巡查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实行权力阳光运行和全过程监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活动,强化制度管权管人管事。2017年,荣获国家、省、市、区级先进表彰,其中先进集体表彰4项,先进个人表彰24人,16人次收到锦旗和感谢信。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调研、监督指导法院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及时办结区人大督办件14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法院工作42人次。为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开通手机报,及时通报代表关注案件的裁判过程和结果。与板桥新城人大工委开展 “双定”工作,邀请代表见证法院执行过程。
广泛接受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沟通联络,邀请政协领导和委员视察调研、监督指导法院工作,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座谈法院工作36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办理检察建议8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院长信箱、舆情速递、投诉电话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收集各类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区法院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过去一年,各位代表就维护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努力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多。一是案件量逐年持续上升,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办案人员长期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二是与司法改革相适应的司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加强。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重时间紧,还需要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四是少数干警政治素质不过硬、专业能力不足、司法作风不文明。五是法院干警被诉讼当事人谩骂、侮辱、威胁、攻击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需要尽快完善和落实。以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工作质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全力攻坚“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个主战场,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严格公正高效司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雨花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集中精力审理好案件、化解好纠纷,为雨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惩治犯罪,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公正高效审理住房消费、道路交通、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权益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经济合同、金融借贷、企业破产重组清算等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继续攻坚执行难,推进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和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三是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努力实现诉讼服务的便利、高效和低成本。改进司法作风,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法院受到尊重和公平对待。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妥善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理顺院领导办案与管理的关系,强化院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不断优化人民法院人员和机构结构。继续推进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缓解人案矛盾,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五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动信息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推进类案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左看右写文书辅助制作系统的试点和推广运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打造集智能审判、节点互通、开放透明于一体的智慧法院。
六是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切实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铸造队伍良好职业品格,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要求,深化权力阳光运行和全过程监督。改进学习教育形式,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1. 报告中采用的审判案件数据,均截止2017年12月22日。
2. 封存犯罪记录:是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如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犯罪记录的封存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避免给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见报告第2页第16行。
3. 人身保护令: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做出人身保护令。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3行。
4. 中华中学岱山分校房屋租赁系列案:中华中学岱山分校个别人员将空置的学校校舍私自出租,经群众举报和媒体、网络报道,产生了负面社会影响。中华中学岱山分校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区法院在收案后立即组织召开听证会,释明法律关系并作好承租人的安抚工作,经过说服教育和及时判决,承租户陆续搬迁并腾空校舍,避免了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见报告第3页第2行。
5. 金浦翡翠谷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案:金浦公司在我区小行开发的翡翠谷楼盘,在交付房屋时由于对周边环境未整治到位、小区设施不完善、有噪音污染嫌疑、房屋外立面保温层存在瑕疵等诸多问题,导致业主与开发商产生重大冲突,业主多次聚集小区售楼处要求维权,邀请媒体进行采访,并在信访部门多次信访,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对于诉至法院的23件诉讼,区法院及时开庭审理,在先行判决一件后,对其他系列案件多次组织调解,目前已经基本达成庭外和解意向。见报告第3页第2行。
6. 朗诗绿色街区“幸福巴士”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案:2010年至2011年间,徐某某等1800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预售时,开发商承诺开通小区班车,接驳至地铁元通站。小区班车正常开通五年后于2016年2月停运,引发588户业主群体性纠纷。经区、市法院二审终审,认定开发商的销售宣传构成合同项内容,其单方停运行为构成违约,同时考虑到小区周边已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基于公平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走访,最终确定了由开发商补偿每户业主1500元的方案。见报告第3页第2行。
7. 涉军“停偿”案件:指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2016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对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目前,区法院审理的涉军“停偿”案件主要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见报告第3页第6行。
8. “套路贷”:指行为人以民间借贷为假象,骗取借款人与其签订含高额“保证金”、“违约金”、“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后以单方认定借款人违约的方式恶意快速垒高借款金额,最终实现侵吞借款人财产的目的。2017年8月,上海法院以诈骗罪对4起“套路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7行。
9. 虚假诉讼:指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参与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7行。
10. “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僵尸企业”是指无望恢复生产的企业。由于该类企业存在财务账册混乱、企业管理层下落不明等问题,致使工人薪酬无法解决,为维稳工作埋下隐患。对此类企业的破产处置,区法院建立快立、快裁、快结的绿色通道,依法处置尚存资产,妥善解决职工生存权问题,逐步解决其他普通债权,为区域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6行。
11. 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同时提供执行悬赏保险保单,由执行法院及保险公司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的内容、金额、时限等。举报人可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该项制度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有效促进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提高。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
12.“终本”案件: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主要是针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做了严格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暂时性终结,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依法及时恢复。见报告第5页第4行。
13.“四个不批”:2017年,区法院严把“终本”案件审批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执行局局长专门审查,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才能结案,坚决做到“四个不批”:未两次查控财产的不批,未查找被执行人的不批,未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不批,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不批。见报告第5页第4行。
14. 边控:即边境控制,是为防止涉案的外国人或者中国公民因其借出境之机逃避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给境内的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等带来重大损失,而通过法定程序在国边境口岸对之采取限制出境的一种保全措施。见报告第5页第11行。
15.“四个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要实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报告第5页倒数第4行。
16. 跨域立案: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向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或者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派出人民法庭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外异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跨域立案方便群众就近立案,降低诉讼成本。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6行。
17. “执保字”案件: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并裁定后,移送至执行指挥中心立“执保字”案号。立“执保字”案号后,财产保全案件将会和执行案件一样,通过全国联网的查控系统,查控被保全人的财产,解决财产保全申请人因无法提供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造成无法保全的问题,提高保全成功率,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便利。见报告第8页第5行。
18. 智能云柜系统:是一种联网的智能储物系统,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将依靠密集人力的传统快递投递模式转为信息系统管理。智能云柜系统的上线能够实现卷宗收转的无缝对接,有效节省了纸质材料存储空间,让文档的电子化存储管理更便捷,同时,全程留痕,使得卷宗移转更为规范。见报告第8页第7行。
19. 移动庭审系统:根据法院外出开庭办案需要,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实现案件管理、电子证据、庭审记录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移动审判平台。整套设备可装在精巧的便携式拉杆箱或背包中,可随时随地搭建便携式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笔录、一键刻录、现场打印。促进办案规范,方便群众诉讼。见报告第8页第8行。
附件2
相 关 图 表
2017年区法院新收一审刑事案件构成图
2017年区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构成图
2017年区法院执行强制措施构成图
2013年-2017年区法院院庭长收结案数比对图表
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