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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法院案例入选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日期:2021-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月8日下午,2020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及十大优秀案件评选结果揭晓,雨花台区法院郑朝明法官审理的被告人朱某等9人实施网络诈骗一案入选2020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为实施诈骗与戴某、刘某、吴某等多人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集团,在微信上骗取不特定被害人的财物。其间,被告人朱某、戴某提供用于诈骗的客源微信号、并传授诈骗手法;被告人刘某等人充当直属客服在微信中虚构“高富帅”身份吸引客户,谎称购买化妆品可以参加猜拳、摇骰子活动,有机会获得高额价值奖品,诱骗被害人购买产品获得机会参加活动,后又使用微信作弊软件控制开奖过程,使被害人无法中到大奖,最后向被害人邮寄劣质、假冒的名牌口红、香水等奖品。至案发时,以朱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通过微信诈骗被害人约2000余人,诈骗金额累计306万余元。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某等9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以各自参与诈骗数额为限连带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安全诚信的互联网环境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案除了具有行为人与被害人不见面、犯罪手法隐蔽、被害人比较分散等一般电信诈骗案的特点以外,还是一起以低价真实货物交易为托盘进行的网络电信诈骗,具有高度的伪装性。本案的判决,有力打击了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了信息网络的良好秩序,也对社会大众的网络消费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让公众明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仅需要司法的“末端治理”,更需要公众的“源头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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