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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雨花台区法院发布关于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日期:2020-1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2月4日上午,雨花台区法院召开“防诈骗 保民生 促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本院审理的典型诈骗案件。


案例一

王某等五人针对老年人

实施干细胞回输产品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12月,被告人王某等三人与希瑞干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希瑞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希瑞公司的免疫细胞和干细胞两种产品。2018年8月,被告人张某等三人加入,六人共同成立众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众义公司),并聘用解某、韦某等员工,形成较为稳定的诈骗组织。该组织成员以免费旅游、参观高科技项目等理由,将老年人诱骗至希瑞公司,在众义公司员工与经销商、业务员的相互配合下,通过参观展览、听讲座、“餐推”、填写客户分析表、“痛点”分析等预先设定的套路,对希瑞公司的免疫细胞、干细胞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对治疗和预防疾病无实际作用的细胞注射回输产品,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477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对其余四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五名被告人均并处相应罚金,责令五名被告人向本案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126.7万余元。

(三)典型意义

该案系以销售保健品为幌子,有分工、有组织的诈骗老年人钱财的典型案件。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类新事物层出不穷,但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足,往往难以识破各类新式骗局。被告人抓住老人这一弱点,并充分利用老年人关注身体健康、希望延年益寿的心理,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把依法追缴被害人经济损失作为重点,追缴回诈骗资金近390万元,在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二

朱某等九人微信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为实施诈骗先后发展张某、江某等十四人为其直属客服,直属客服又发展下线为其下级代理共同实施诈骗。他们利用微信平台,在朋友圈中发布大量虚假生活照片、视频,虚构“高富帅”身份,骗取女性客户信任,然后发布化妆品信息和抽奖活动图片,以高额奖品诱骗客户购买化妆品参加抽奖。随后使用微信作弊软件控制开奖过程,使被害人无法中到大奖,最后再将劣质、假冒的名牌口红、香水等奖品邮寄给被害人,以此骗取被害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朱某等九人逐渐形成固定诈骗集团,在微信上骗取不特定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约307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等九人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中,被告人朱某、戴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某等七人诈骗数额巨大,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朱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一个月不等,以诈骗罪判处厉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对九名被告人均并处相应罚金。

(三)典型意义

不同于一般的诈骗犯罪,本案属于以真实货物交易为托盘进行网络电信诈骗的行为,具有高度的伪装性。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公认的“社会毒瘤”,其行骗面积广、隐蔽性强、犯罪手法层出不穷,使普通网民防不胜防。本案严惩利用微信以销售化妆品为名的诈骗活动,挽回了部分财产损失,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应当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并注意对商品进行甄别,保留购买的记录、信息等证据材料,遇到纠纷或者诈骗行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案例三

侯某等六人至境外

组建电信诈骗集团实施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侯某与杨某(另案处理)等人合谋,组织、召集被告人黄某等五人组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出境至越南,利用虚假的网络投资平台软件实施诈骗活动。六被告人利用微信、QQ添加被害人进入聊天群,各被告人分别在聊天群中扮演指导老师、投资股民等角色,通过发布虚假盈利截图等信息,制造通过聊天群中“老师”的指导可投资获利的假象,诱骗被害人向虚假投资平台转账投资,进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累计骗取他人财物448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其余五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六名被告人均并处相应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境内人员在境外组建诈骗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件。由于我国境内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一些诈骗团伙转移到境外,组建境外窝点招募人员诈骗境内群众钱财,并将赃款快速转移,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难以挽回,也严重损害我国国际形象,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当前,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境外诈骗窝点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强,对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也将依法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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