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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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组建一个家庭很容易,但是要把这个家经营好却很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矛盾化解难度日益加大,家事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家事案件不仅是金钱与利益的纷争,更是情绪、情感与心理的纠葛,牵涉其中的当事人,除去原告与被告的关系,更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如果法官仅从法律层面作出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很难抚平情感破裂带来的伤痕,裁判虽易,事了不易。
如何在敲下法槌的同时,保护和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成为摆在家事审判领域的一道难题。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对家事案件的审理是不是可以更人性化、更细腻、更柔性?
雨花台区法院针对涉少及家事案件的特点,积极创建家事审判特色品牌——“希望树”工程,该工程以“和”字为基本理念,营造更加“接纳、包容、文明、亲和”的家事审判氛围,将感情修复和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减少未成年人因家事纠纷受到的伤害,让家事审判不再冰冷,而是形成如同一棵有力、包容的大树般的家事审判体系,在解决各类家事纠纷的同时,让大树繁茂的枝叶庇佑家庭,保护“树下”的幼苗茁壮成长,为曾历经伤痛的家庭带去希望。
随着不断的摸索与实践,“希望树”工程逐渐融入本院家事审判框架中,其中心理疏导机制作为该工程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凸显其“诊疗”价值,可有效帮助法官“找准脉络,对症下药”,平复当事人的心理创伤,修复家庭成员之间情感关系,让更多的案件得以和谐解决。
雨花台区法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积极探索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实践效果显著,并受到省、市两级法院的关注。目前,心理疏导机制已覆盖本院所有家事案件,全面给予涉案当事人以人文关怀。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本院从场地设施、人员配置、工作制度等软硬件方面着手,为心理疏导融入家事审判提供了专业化的保障和支持。
一是打造柔性化心理疏导场所。圆形议事桌、鲜绿植物、暖色沙发、屏风隔断,通过细致入微的场景布置,营造出温馨、包容、和谐的家庭式氛围,充分保障当事人隐私安全,缓解其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有效提高心理疏导的效果。
二是配备专业化心理疏导团队。除了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周预约式 “坐堂问诊”,本院还以培训授课、自学研讨等方式,定期组织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学习心理学知识,目前已有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为心理疏导团队注入专业力量。执行局也同步成立家事执行组,确保心理疏导机制从立案到执行整个流程的全覆盖。
三是建立健全心理疏导工作制度。本院在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少年及家事案件中全面实施心理疏导的若干规定》,对心理疏导的适用条件、介入时机、操作流程等作了详细规定。2019年5月,本院与南京市馨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每周四为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
四是多方联动拓展心理疏导模式。在家事纠纷化解过程中,广泛联动社会力量,共同搭建多元化解平台,一直是本院探索和实践的方向。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本院将协同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助力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本院还积极与区妇联、公证机关、公益律师展开合作,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合适的疏导方案。
情感是家庭稳定的粘合剂,雨花台区法院在家事案件审判中,科学运用心理疏导机制这一柔性司法手段,在完成对家庭成员情感治愈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矛盾积怨的化解,既有效减轻了法官的审判工作压力,也充分发挥了家事审判诊断、修复、治疗的作用,实现家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据统计,本院共为68名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服务,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4%。
家庭安则社会安,家事审判不仅是追求个案公正,更是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心理疏导这颗向阳而生的种子,将在本院探索家事审判改革的道路上不断完善、成长,为更多破碎的家庭带去爱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