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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法院受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11日上午,我院立案庭受理自反家暴法施行以来首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新实施的《反家暴法》中规定的一种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特殊保护措施。法院经审查后应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经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申请人陈某在2016年1月经我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经常遭到被申请人李某辱骂甚至殴打。现陈某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要求禁止李某对其进行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

我院立案庭受理后,立即依法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组织审查,快速立案,并移交审判部门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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