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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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6110号
邵正英:
本院受理原告杨辉与被告邵正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4民初6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张怡
联系电话:025-8352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