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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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3568号
南京梁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诉被告南京梁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送达(2023)苏0114民初3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史佳丽
联系电话:025-835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