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0114民催1号
申请人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30789975号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灭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30789975、出票时间2022年10月19日、收款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票金额7000元、申请人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票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李斌
联系电话:025-83529621 025-8352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