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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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1425号
湖北荆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沐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忠德鑫晟(吉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伟、中润(辽宁)能源有限公司、刘亚斐:
本院受理乌海市大漠石灰石矿诉你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14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承办法官:吴文丽
联系电话:025-8352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