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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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1708号
句容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高之成与被告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向阳、吴谨、句容市郭庄镇人民政府、句容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吴谨(2022)苏0114民初17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承办法官:史佳丽
联系电话:835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