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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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执异56号
南京利维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滕思思:
本院受理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利维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滕思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14执异5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书及副本,复议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承办人:段宣荣
电话:025-835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