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5-12
(2021)苏0114民初7921号
赵强:
南京达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2021)苏0114民初792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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