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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达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强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日期:2022-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5-12

(2021)苏0114民初7921号

赵强:

 南京达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2021)苏0114民初792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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