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4-13
(2022)苏0114民初1825号
南京博问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稀诉你与南京吉姆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赛诚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矽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18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