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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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1-21
(2021)苏0114民初7754号
江苏有间屋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胡雅驰: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天茗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77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圆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367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