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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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12-13
(2021)苏0114民初2729号
唐双: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宝悦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双、唐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原告原告南京宝悦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21)苏0114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马晓蕊
电话:025-835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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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