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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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苏福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视尚国际影城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477号
深圳市视尚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福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祝怡
电话:025-8352964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郑丽君诉被告冯振鹏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295号
冯振鹏:
关于原告郑丽君诉被告冯振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翁金星诉被告周远涛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404号
周远涛:
关于原告翁金星诉被告周远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夏海燕诉被告彭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750号
彭坤:
本院受理夏海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3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徐海玲诉被告刘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958号
刘磊:
本院受理原告徐海玲诉被告刘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史佳丽
电话:025-83523963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宣文娟诉被告南京汇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82号
南京汇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宣文娟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被告丁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53号
丁龙: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被告陈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56号
陈荣: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被告吴稳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59号
吴稳江: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谭其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61号
谭其龙: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被告李正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63号
李正富: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570号
刘伟:
本院受理南京云科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杜明珠诉被告南京汇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5654号
南京汇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杜明珠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绿港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告南京瑞翔佳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136号 南京瑞翔佳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对南京市雨花台区绿港装饰材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3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成龙 电话:025-835236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尚森卫浴经营部与被告陶真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178号
陶真涛:
本院对南京市雨花台区尚森卫浴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成龙
电话:025-835236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王猛与被告汤凤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10-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455号 汤凤城: 本院对王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朱成龙 电话:025-835236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