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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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国斌诉被告李本冲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1-7-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353号
李本冲: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6353号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16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宏田租赁合同纠纷公告
2021-7-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3340号
李宏田:
本院受理原告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宏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徐延恺、徐广昌与被告王志红继承纠纷的公告
2021-7-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4134号
王志红:
本院受理原告徐延恺、徐广昌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41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圆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朱金林与被告王东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7-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439号
王东瀛:
本院受理朱金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纪云与被告周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7-21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481号
周燕:
本院受理张纪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