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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网络公告送达(2021.04.29,总第353期)
日期:2021-04-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原告李兆彬诉被告张文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722号

张文文:

本院受理李兆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诉被告徐平、瓜子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4-2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749号

徐平、瓜子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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